㈠ 出車禍帶傷者去醫院檢查沒事後人走了算肇事逃逸嗎
逃逸地點是肇事現場
你發生車禍後,及時帶傷者去醫院檢查
結論是沒有事,才走的,不屬於逃逸
如果檢查有問題,可以報警處理,因無事沒有報警,不屬於逃逸
㈡ 出車禍傷者到醫院檢查沒事回家後。兩天後不舒服再次住院。保險公司管醫葯費嗎
出車禍後,傷者到醫院檢查,沒事後回家,兩天後,感覺不舒服,再次醫院檢查和治療,只要病因與本次車禍有關就應報銷,與車禍無關就不會報銷,祝我身體健康。
㈢ 交通事故去醫院要檢查哪些項目(車險公司能給報銷的)
傷者可以檢查糖尿病,但是與你無關,如有關 需要傷者提供證據證明其交通事故造成傷者糖尿病。
㈣ 發生交通事故10多天了,在發生交通事故的當時去醫院檢查都沒事,過十多天又要賠償應該怎麼處理
自行協商,處理得當是一種和諧高效、各方獲益的民事糾紛解決途徑,也是目前提倡的一種處理簡易交通事故賠償糾紛的方式。
但遇到有人員受傷的交通事故,不要輕易選擇「私了」。受傷人員和肇事司機對損傷程度很難做到正確評估,如果低估了傷情,可能會延誤救治時機、影響日後康復,反而間接加重了雙方損失。在「私了」過程中,有的沒有固定好相關證據,有的沒有向保險公司報案,有的延誤請求保險賠償的時效,將造成日後索賠困難。
根據我國《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六條規定,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不再受理調解申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期間,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調解終止。
換言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行政調解,已不再是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的前置程序,當事人有權在請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兩種方式中進行自由選擇。
機動車方應當首先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全額賠付對方(死亡傷殘項目11萬元、醫療費項目1萬元,財產損失項目2000元,如果未投交強險則這部分全部由該車投保義務人自行承擔),雙方在事故中的總損失金額減去各方交強險理賠限額的損失費用;
根據事故責任大小按一定的比例分擔,即超過交強險賠償額部分的70%要由你方承擔。如果有第三者商業險的,該由你方承擔的費用按商業保險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理賠。
㈤ 交通事故傷者去醫院有哪些檢查
根據傷情進行檢查,不同部位檢查內容也不同的。
㈥ 出了輕微交通事故,當時去醫院給對方做了全面檢查,沒有任何損傷,事後對方問我要2000塊錢!
這種情況交警隊是沒有權利強制雙方怎麼做的,你可以不接受對方的要求,可以明確提出,對方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這種沒有傷情證據的起訴,是無法裁定得到賠償的
㈦ 交通事故 我方全責,但是對方去醫院檢查都沒有問題,對方一直拖著不處理,還說要住院什麼的,怎麼處理
1、提醒對方,你保險公司需要發票原件,病例,拍片檢查的報告,還要搞清楚是住內院還是留院觀察,如果是住院容,需要住院清單和出院小結。
2、如果你說的屬實,你可以不用再出錢,讓對方自己付費住院。
3、如果後面對方索賠,你可以用檢查復查的結果反駁後面的醫葯費和事故無關,應該由對方自行承擔。必要的時候,可以鑒定相關醫葯費與交通事故的關聯度。
㈧ 上班路上出車禍,去醫院檢查費用單位給報銷嗎
車禍首先走保險,如果保險不夠,單位有工傷保險可以補充,如果還不夠,單位可以出於人道主義給予一定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