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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医院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2-22 04:55:37

A. 开一家医院需要什么手续,要如何去办理

一)申请设置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
(二)申请设置人具有当地户籍;
(三)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职称后,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5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四)注册资金5万元以上;
(五)符合开设医院的基本条件。
在农村乡镇申请设置医院的条件是:
(一)申请设置人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二)申请设置人具有本市户籍;
(三)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职称后,在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3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
(四)注册资金5万元以上;
(五)符合开设医院的基本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私营个体医疗机构:
(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医务人员;
(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五)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
(六)因道德败坏,医德医风恶劣受记过以上行政处分未满5年的人员;
(七)被开除公职或擅自离职的人员;
(八)医疗机构中在职、因病退职或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九)患甲、乙类传染病未愈或者因其他健康原因不宜执业行医的人员。
九、公开办事程序,提供办事指南。指导其选择合适医疗用房,聘用合格的医务人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个体私营医疗机构完备申报材料后,依法在30日内作出同意与否的书面答复,同意设置者应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1年)。申请执业登记的,还必须达到卫生部规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包括执业人员资质、房屋面积、相应设备、消毒隔离和注册资金等标准。在提交规定材料后,经验收合格,在45天内给予答复。
十、维护私营个体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在聘人用人、职称评定、参加学术组织和活动、社会保障、经营权等权益上应受到尊重和维护。
十一、依法监督、加强管理。
私营个体医疗机构应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执业,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私营个体医疗机构既要积极鼓励引导,又要依法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私营个体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B. 私人建医院需要什么条件

第一条 为加强对私人诊所的管理,促进私人诊所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权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私人诊所的设置和监督管理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私人诊所设置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
(二)设置二级西医或三级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
(三)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四)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五)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
(六)具有常住户口。
(七)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护士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
(八)符合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C. 开医院需要什么条件

行医资格证,钱,等等

D. 要想建立医院最初需要准备哪些条件

1、先确定拟建医院的性质,是营利性医院还是非营利性医院?是专科医院、综合性医院、社区门诊……。
2、选择地址、医务人员。
3、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资格许可。
不知能否帮到你。祝你成功吧!

E. 办医院需要什么手续

办医院需要的手续有:

1、设病床二十张以上并有相应的房屋、场所、门诊和分设的病房。

2、病床与工作人员(不含在本院业余服务或兼职人员)之比不低于一比O点六,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应在75%以上,有与工作相适应的医、药、护、技术人员和主治、主管技术职务以上的医疗护理技术骨干。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做卫生技术工作。院长必须由懂业务、会管理的人员担任。

3、有供治疗、抢救用的药品、器械及其他相应设备。

(5)创办医院的条件是什么扩展阅读:

办医院主体条件放宽: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将社会办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考虑。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

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社会资本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举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机构或向医院集团化发展。

积极发展中医类别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专科医院,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

F. 医院的医院条件

据构成医院应具有以抄下的基本条件:
1. 医院应有正式的病房和一定数量的病床设施。以实施住院诊疗为主,一般设有相应的门诊部;
2. 应有基本的医疗设备,设立药剂、检验、放射、手术及消毒供应等医技诊疗部门;
3. 应有能力对住院病人提供合格与合理的诊疗、护理和基本生活服务;
4. 应有相应的、系统的人员编配;
5. 应有相应的工作制度与规章制度;
6. 应有相应的医院文化。
医院工作者
医院的工作者称为医护人员,或医疗专业人员,按工种可分为临床、医技、后勤等。按类别则可分为医生、护士、技师等。按职称则可分为主任医师(护师、技师)、副主任医师(护师、技师)、主治医师(护师、技师)、医师(护师、技师)、助理医师(护师、技师)。按服务需要他们可分为临床心理师、职能治疗师、物理治疗师、医检师、医事放射师、呼吸治疗师、营养师或助产师等。

G. 开医院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想开设一家宠物医院或者宠物诊所,必须首先到所在区县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获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在获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以后,宠物医院或者宠物诊所只需要申请办理一些诸如工商营业执照等常规经营执照和手续,就可以营业了。
◆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人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开设动物诊疗机构书面申请书、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开设动物诊疗机构的方位图和室内平面图、开设动物诊疗机构所聘用的执业兽医及兽医助理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和职称证明复印件等。一般情况下,从申请受理到得知审核结果所需的时间在20天左右。
◆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人首先应该向所在区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呈交书面报告,填写《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申请《动物防疫合格证》。一般情况下,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会在30个工作日内对动物防疫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审查,如果审核合格后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
先期资金如果想开设一家面积为200平方米的宠物医院,需要三十四万元的基本资金,即可开张;但是,宠物医院在开张以后必须得加以完善,如果是完全深入地投入,所需资金大概在五六十万元左右。
◆相关规定:拟开设动物医院的,应当分设诊疗室、处置室、手术室、病房、药房、化验室、x光室或b超室、消毒供应室等8个科室;拟开设动物诊所的,应当分设诊疗室、处置室、手术室、药房、化验室、消毒供应室等6个科室。选址选址很关键,尤其是对于没有熟客的投资者来说。一般而言,最好选择地理位置方便,有停车位的场所。而且应该注意到周围宠物医院的分布情况。最后,应该考虑到周围社区人群的消费能力。
◆相关规定:动物诊疗机构的选址要远离政府办公地点、大型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学校、医院、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出入门口应临街,不得朝向办公楼和居民楼、院开设;不得与其他单位共用建筑物内通道;动物医院室内使用面积应在120平方米以上,动物诊所室内使用面积应在60平方米以上。
用人治疗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宠物医院的存亡。在宠物医院开设之初,如果想要立足,则必须要能请到几位经验丰富、声誉良好的老兽医。所请的兽医和兽医助理应该都有很强烈的责任心,而且热爱宠物。兽医助理应该喜欢这一行业,并且有丰富的行业知识。
◆相关规定:拟开设动物医院的,应有3名以上注册的执业兽医和3名以上注册的兽医助理执业人员;拟开设动物诊所的,应有2名以上注册的执业兽医和2名以上的兽医助理执业人员。
进药治疗人的疾病的医院必须要对人的生命负责,治疗宠物疾病的宠物医院也必须对宠物的生命负责。进药的时候千万不能贪图便宜接受一些私人出售的或者来路不明的药物,为保证品质,最好从正规的药材批发市场进药。
目前市场状况西城区动物卫生检疫监督站站长杜世瑞:现在北京市18个区县,一共有宠物医院和宠物诊所280余家;西城区现有宠物医院10家,宠物诊所2家。照目前的市场来看,还是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特别注意事项要做好卫生工作,尤其是医疗垃圾如污水、针管、针头等要让专门的卫生机构清除;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与附近的居民保持良好的关系;如果出现了医疗事故或者纠纷,应该积极寻求上级主管部门帮助,依法办事。

H. 开设医院所需条件与证件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条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第十一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 (一)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二)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详细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还有你要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就是卫生局,不是一趟两趟就能解决问题,多跑几趟,每个地区设置医院的条件可能有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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