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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办社区医院

发布时间:2021-01-10 02:40:06

❶ 怎么申请开办社区医院

申请开办社区卫生服务站首先需提出设置申请。申请条件为: 1、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原则》; 3、符合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交材料:1、书面申请;2、《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4、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申请单位或个人的资信证明;5、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申请单位或个人的基本情况证明;6、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批准设置后,申请人按要求进行筹建,筹建完成后需提出执业申请。 申请条件: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提交材料:1、书面申请;2、《医疗机构申请登记注册书》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3、房屋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章制度;6、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任职证明文件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7、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8、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❷ 在赤峰市如何开设社区诊所

社区诊所一般是由,居民区所在的街道办,开办(或委办)的。所以你首先要去找街道回办。
首先要有目标答,你最好事先考察一下,那个社区还没有开办社区诊所,该社区是否有开办社区诊所的必要(就医是否方便,比如在大医院附近就没有必要),然后查明该社区归属那条街道办。然后去咨询。

❸ 开个社区卫生院, 怎么办理手续

私人申办社区卫生抄服务站,办理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向拟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设置申请。

初审意见:区卫生行政部门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申请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

二、受理,专家评审: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区政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后受理。

2、受理后,区卫生局组织专家评审。颁发执业许可证:评审合格,区卫生局在承诺时限内发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3)如何开办社区医院扩展阅读:

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所有提交的材料请按下列目录装入标准档案袋中):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申请书》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负责人的医师执业证、职称证、学历证、身份证

3、房产证或租房合同机构人员名单结构表

4、规章制度

5、布局图及科室设置图

6、自查报告

7、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的初审意见

❹ 开康复中心需要办理哪些证件到什么地方办理

带好房产证,户口本,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个人照片到当地工商局和卫生局咨询与办理。

如果没有医师证,是不能开医疗机构的,你只能开健康沙龙、健康中心等。但是在这样的机构里恐怕针灸和敷药都不可以。如果不是医疗机构,那只要有场地,有注册资金(各地要求不一),从业人员健康证,基本上就可以开了。

残疾人康复中心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的综合性康复机构和技术资源中心,承担着康复训练与服务、康复技术人才培养、社区康复服务指导、康复信息咨询服务、康复知识宣传普及、康复研究和残疾预防等工作。

(4)如何开办社区医院扩展阅读

康复中心的职能与任务

1.在同级残联的领导下,协助残联康复部制定本地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做好残疾人康复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

2.配合同级残联完成康复任务和其它业务,对残疾人进行康复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综合康复服务,成为本地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的示范窗口。

3.培训康复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4.协助建立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指导区、县(市)康复服务机构业务建设,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推广实用技术,组织上门服务。

5.开展康复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利用,为制定康复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分级标准残疾人康复中心按照建设规模、人员配置、业务部门设置、技术水平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二)康复床位不少于20张(养护床位)。

(三)人员配置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24人,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80%。至少配备1名康复医师、2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人员)和2名特教教师。

(四)业务部门设置

1.康复门诊部:设有儿童康复门诊、功能测评室、康复咨询室。(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2.肢体残疾儿童康复科:设有康复训练室(PT、OT)、引导式教育训练室。

3.智力残疾儿童康复科:设有感统训练室、游戏活动室、生活辅导室、个训室。

4.社区康复指导部:设有培训教室。

5.有条件的可设孤独症儿童康复科室。

(五)技术水平

1.功能测评和能力评估:脑瘫儿童功能测评:运动发育、肌张力、姿势异常、智力评价和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检查。智残儿童能力评估:运动、感知、认知、语言交往、生活自理、社会适应能力评估。

2.康复训练:脑瘫儿童康复训练:运动功能、姿式矫正、日常生活活动、语言交往训练和引导式教育。开展智残儿童六个能力领域康复训练。

3.配合同级残联康复部完成有关康复工作任务,指导社区康复训练服务,宣传普及康复和残疾预防知识。

二级残疾人康复中心:

(一)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二)康复床位不少于50张(包括养护和治疗床位,其中治疗床位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三)人员配置职工总数与床位比为1:1.2,财政补贴事业编制职工不少于60人,业务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75%,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

每10~15张训练床位配1名康复医师,每10张训练床位配备1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人员)、3名康复护理人员。配眼科技术人员、假肢与矫形器技师各1名,特教教师不少于2名。

(四)业务部门设置在一级基础上设:

1.康复门诊部:设有各科康复门诊、功能评定室、化验室、放射科、心电图室、脑电图室、理疗室、药房等。

2.肢体康复科:设有运动疗法、作业疗法室。

3.低视力康复科。

4.康复工程部:可利用各级辅助器具中心资源,协作开展辅助器具服务。

(五)技术水平在一级基础上,开展以下康复业务:

1.康复训练:肌力、耐力、关节活动度、平衡、步行等训练和牵引疗法。

2、电疗、透热治疗、光疗技术。

3.针灸、按摩等传统疗法。

4.低视力康复:提供低视力检查、助视器验配、视功能训练及助视器供应等服务。

5.社区指导:配合同级残联康复部完成康复工作任务;指导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宣传普及康复知识;对基层康复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6.康复工程:家庭康复的环境改造指导,简易运动治疗和作业治疗器具、矫形器、助行器、自助具的制作和训练指导。

❺ 开设社区服务诊所的申请怎么写

1.首先要看你选址周围象这种私人诊所数量一般五十米内不会让开两家。.到当地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约需要15个工作日)他会派人到实地考察告诉你那是否可以开办。3.一份有效的验资报告(就是你投资多少钱开诊所要找一家会计事务所验资)4.拿到卫生许可证后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5.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6.等待验收去卫生局应该有范本的,再不行就给他两条烟,呵呵,多多走动都是有好处的最后祝你开业大吉.第一条 为加强对私人诊所的管理,促进私人诊所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私人诊所的设置和监督管理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私人诊所设置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
(二)设置二级西医或三级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
(三)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四)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五)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
(六)具有常住户口。
(七)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护士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
(八)符合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第三条 凡申请设置私人诊所,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设置申请书(必须申明是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其他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材料、县或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表、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个人工作简历,离退休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证明,租赁房屋的需提交租赁协议)。
第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根据本规定和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被批准的,应向申请人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应注明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五条 申请人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在3个月内筹建完毕,向批准其设置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手续;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合格者给予注册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上注明营利性医疗机构。私人诊所必须在核准的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
第六条 私人诊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应到同级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七条 各县(市)、区要根据医疗服务供给及需求状况,依照《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私人诊所的设置进行合理布局。暂不审批性病、泌尿外科等私人诊所。
第八条 私人诊所聘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必须报其执业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第九条 私人诊所原则上只能设置1个诊疗科目,确需增设诊疗科目的,需具有相应临床经验,提供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栏目中注明至少有2个专业),并具有相应的诊疗条件。
第十条 对于已开办的私人诊所要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和监督,对于行医活动超过登记核准的诊疗科目,擅自外聘医务人员,擅自开设二级西医、三级中医诊疗科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查处,以保证医疗安全,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对于非法游医、无证行医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第十一条 负责私人诊所审批的国家工作人员要依法审批,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❻ 社区医院成立的条件

1、要有具有行医资格的人员,就是有取得执业医师证并注册相应执业范围内的医师和取得执业护士证的护容理人员。
2、开展医疗社区门诊要有固定的场所,要符合医疗管理部门的要求。
3、要有开展相应医疗活动所需的医疗设备和仪器。
4、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这个得等你把所有上面的办理好之后去当地卫生局填申请。
5、要有良好的医德,这是门诊是否能长期生存的关键条件。

❼ 个人开办社区卫生服务站都需要什么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原则

一、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改善社区居民的卫生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构筑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新格局,必须把城市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社区,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不断丰富城市社区建设内涵。
二、社区卫生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须纳入社区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要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并充分利用中医和西医卫生资源。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服务的综合性基层卫生服务机构。
四、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地市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以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服务人口约3-5万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方便覆盖的区域,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补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应充分利用社区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择优鼓励现有基层医疗机构经过结构和功能双重改造成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床位、基本设备、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应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居民需求配置;卫生人力应按适宜比例配置。
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要坚持社区参与的原则。
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立、运行应引入竞争机制。
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命名原则是:区名+所在街道名+识别名(可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命名原则是:所在街道名+所在居民小区名+社区卫生服务站。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指导标准

一、基本功能
(一)开展社区卫生状况调查,进行社区诊断,向社区管理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的建议及规划,对社区爱国卫生工作予以技术指导。
(二)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与寄生虫病的健康指导、行为干预和筛查,以及高危人群监测和规范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免疫接种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四)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
(五)提供急救服务。
(六)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卫生保健服务。
(七)提供会诊、转诊服务。
(八)提供临终关怀服务。
(九)提供精神卫生服务和心理卫生咨询服务。
(十)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
(十一)提供康复服务。
(十二)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十三)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宣传并提供适宜技术服务。
(十四)提供个人与家庭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十五)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
(十六)在社区建设中,协助社区管理部门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共同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
(十七)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适宜的基层卫生服务。
二、基本设施
(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应少于400平方米,布局合理,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及体现无障碍设计要求。
(二) 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居民需求、社区资源等可设置适宜种类与数量的床位。
(三) 具备开展社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工作的基本设备以及必要的通讯、信息、交通设备,具体内容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四) 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配备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科室设置
设有开展全科诊疗、护理、康复、健康教育、免疫接种、妇幼保健和信息资料管理等工作的专门场所。
四、人员配备
(一)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
(二)根据功能、任务及服务人口需求,配备适宜类别、层次和数量的卫生技术人员。辖区人口每万人至少配备2名全科医师。在全科医师资格认可制度尚未普遍实施的情况下,暂由经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执业医师承担。医护人员在上岗前须接受全科医学及社区护理等知识培训。
(三)待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其中包括:
(一) 各类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二) 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三) 各类人员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
(四) 社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各项技术服务工作规范。
(五) 家庭卫生保健服务技术操作常规。
(六)服务差错及事故防范制度。
(七)会诊及双向转诊制度。
(八)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九)财务、药品、设备管理制度。
(十)档案、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十一)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管理与考核评价制度。
(十二)社会民主监督制度。
(十三)其它有关制度。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指导标准

一、基本功能
(一)开展社区卫生状况调查,协助社区管理部门实施健康促进。
(二)开展免疫接种、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三)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四)提供院外急救服务。
(五)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卫生保健服务。
(六)提供双向转诊服务。
(七)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
(八)提供康复服务。
(九)开展健康教育与心理卫生咨询工作。
(十)提供计划生育咨询、宣传服务。
(十一)提供个人与家庭的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
(十二)在社区建设中,协助社区管理部门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共同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
(十三)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适宜的基层卫生服务。
二、基本设施
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应少于60平方米,至少设诊断室、治疗室与预防保健室,有健康教育宣传栏等设施,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及体现无障碍设计要求。
三、人员配备
(一)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
(二)根据功能、任务及服务人口需求,配备适宜类别、层次和数量的卫生技术人员。辖区人口每万人至少配备2名全科医师。在全科医师资格认可制度尚未普遍实施的情况下,暂由经过全科医学培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执业医师承担。医护人员在上岗前须接受全科医学及社区护理等知识培训。
(三)待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管理制度
参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指导标准》。

❽ 开社区卫生服务站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去当地卫生部门卫生局办理,携带身份证,医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去卫生局审批通过才可以!认识人很简单,没有熟人麻烦一点!希望你好运!

❾ 开设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条件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原则

一、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改善社区居民的卫生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构筑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新格局,必须把城市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社区,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不断丰富城市社区建设内涵。

二、社区卫生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须纳入社区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要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并充分利用中医和西医卫生资源。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服务的综合性基层卫生服务机构。

四、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地市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以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服务人口约3-5万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方便覆盖的区域,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补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应充分利用社区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择优鼓励现有基层医疗机构经过结构和功能双重改造成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床位、基本设备、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应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居民需求配置;卫生人力应按适宜比例配置。

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要坚持社区参与的原则。

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立、运行应引入竞争机制。

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命名原则是:区名+所在街道名+识别名(可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命名原则是:所在街道名+所在居民小区名+社区卫生服务站。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指导标准

一、基本功能

(一)开展社区卫生状况调查,进行社区诊断,向社区管理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的建议及规划,对社区爱国卫生工作予以技术指导。

(二)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与寄生虫病的健康指导、行为干预和筛查,以及高危人群监测和规范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免疫接种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四)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

(五)提供急救服务。

(六)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卫生保健服务。

(七)提供会诊、转诊服务。

(八)提供临终关怀服务。

(九)提供精神卫生服务和心理卫生咨询服务。

(十)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

(十一)提供康复服务。

(十二)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十三)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宣传并提供适宜技术服务。

(十四)提供个人与家庭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十五)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

(十六)在社区建设中,协助社区管理部门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共同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

(十七)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适宜的基层卫生服务。

二、基本设施

(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应少于400平方米,布局合理,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及体现无障碍设计要求。

(二) 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居民需求、社区资源等可设置适宜种类与数量的床位。

(三) 具备开展社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工作的基本设备以及必要的通讯、信息、交通设备,具体内容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四) 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配备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科室设置

设有开展全科诊疗、护理、康复、健康教育、免疫接种、妇幼保健和信息资料管理等工作的专门场所。

四、人员配备

(一)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

(二)根据功能、任务及服务人口需求,配备适宜类别、层次和数量的卫生技术人员。辖区人口每万人至少配备2名全科医师。在全科医师资格认可制度尚未普遍实施的情况下,暂由经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执业医师承担。医护人员在上岗前须接受全科医学及社区护理等知识培训。

(三)待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其中包括:

(一) 各类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二) 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三) 各类人员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

(四) 社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各项技术服务工作规范。

(五) 家庭卫生保健服务技术操作常规。

(六)服务差错及事故防范制度。

(七)会诊及双向转诊制度。

(八)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九)财务、药品、设备管理制度。

(十)档案、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十一)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管理与考核评价制度。

(十二)社会民主监督制度。

(十三)其它有关制度。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指导标准

一、基本功能

(一)开展社区卫生状况调查,协助社区管理部门实施健康促进。

(二)开展免疫接种、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三)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四)提供院外急救服务。

(五)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卫生保健服务。

(六)提供双向转诊服务。

(七)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

(八)提供康复服务。

(九)开展健康教育与心理卫生咨询工作。

(十)提供计划生育咨询、宣传服务。

(十一)提供个人与家庭的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

(十二)在社区建设中,协助社区管理部门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共同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

(十三)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适宜的基层卫生服务。

二、基本设施

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应少于60平方米,至少设诊断室、治疗室与预防保健室,有健康教育宣传栏等设施,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及体现无障碍设计要求。

三、人员配备

(一)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

(二)根据功能、任务及服务人口需求,配备适宜类别、层次和数量的卫生技术人员。辖区人口每万人至少配备2名全科医师。在全科医师资格认可制度尚未普遍实施的情况下,暂由经过全科医学培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执业医师承担。医护人员在上岗前须接受全科医学及社区护理等知识培训。

(三)待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管理制度

参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指导标准》。

❿ 在重庆开办社区诊所需要些什么条件或者手续呀

开办社区诊所注册登记许可属于国家规定的事项,全国各地办理手续一样,需要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办理营业执照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二、办理营业执照手续: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三、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四、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手续:

(一)《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二)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三)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五)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六)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办理营业执照应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10)如何开办社区医院扩展阅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四)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五)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二)、(三)、(四)、(五)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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