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办理《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需要提复供以下资料(制可登陆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网上办事—办事指南下载): ★ 资料编号1、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 资料编号2、拟生产的产品目录(每一种产品均需列出); ★ 资料编号3、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不同类型的产品需分别列出); 资料编号4、厂区总平面图及生产车间、检验室建筑平面图; ★ 资料编号5、施工装修说明(包括装修材料、通风、消毒等设施); 资料编号6、设备配置图; ★ 资料编号7、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清单(含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商、数量); ★ 资料编号8、卫生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资料(包括机构与人员;物料管理;生产管理;品质管理文件); 资料编号9、公安消防机构制发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1998年9月1日后投入使用)或《复查意见书》(1998年9月1日前投入使用); 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三份(文字资料均采用A4纸打印;图纸可提供建筑施工图,标明面积及尺寸),并逐页加盖公章(如企业未有公章,法定代表人须逐页签字)以及申报资料电子版一份(第六项中带 ★ 号的资料)。
㈡ 如何办理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
进口产品需要到药抄监局袭申报,产品评审通过才会有卫生许可批件/备案凭证。然后才能开始进口。
办理批件需要先去CFDA受理中心办理在华申报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然后拿样品去检验,检验完成需要提供很多资料。递交到受理中心。程序复杂呀。
㈢ 进口化妆品的卫生许可证如何办理
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报检,同时提供收货人备案号。
其中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以下文件:
(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正常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声明;
(二)产品配方;
(三)国家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交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或者备案凭证;
(四)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2.在生产国家(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或者原产地证明;
(五)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除前四项外,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
(六)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数 / 重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施包装的目的地名称、加施包装的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七)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提供复印件的,应当同时交验正本。
进口化妆品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者认可的场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离、销售、使用,第十条 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对进口化妆品进行检验检疫,包括现场查验、抽样留样、实验室检验、出证等。
现场查验内容包括货证相符情况、产品包装、标签版面格式、产品感官性状、运输工具、集装箱或者存放场所的卫生状况,进口化妆品成品的标签标注应当符合我国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对化妆品标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求进行审核,对与质量有关的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
进口化妆品的抽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样品数量应当满足检验、复验、备查等使用需要。以下情况,应当加严抽样:
(一)首次进口的;
(二)曾经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
(三)进口数量较大的。
(3)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在哪里办理流程扩展阅读:
抽样时,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出具印有序列号、加盖检验检疫业务印章的《抽 / 采样凭证》,抽样人与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双方签字。
样品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合格样品保存至抽样后 4 个月,特殊用途化妆品合格样品保存至证书签发后一年,不合格样品应当保存至保质期结束。涉及案件调查的样品,应当保存至案件结束。
第十四条 需要进行实验室检验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当确定检验项目和检验要求,并将样品送具有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实施检验,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
第十五条 进口化妆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列明货物的名称、品牌、原产国家(地区)、规格、数 / 重量、生产批号 / 生产日期等。进口化妆品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方可销售、使用。
进口化妆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当事人办理退运手续。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第十六条 免税化妆品的收货人在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时,应当提供本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管部门、经营范围、联系人、联系方式、产品清单等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 离境免税化妆品应当实施进口检验,可免于加贴中文标签,免于标签的符合性检验。在《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上注明该批产品仅用于离境免税店销售。
首次进口的离境免税化妆品,应当提供供货人出具的产品质量安全符合我国相关规定的声明、国外官方或者有关机构颁发的自由销售证明或者原产地证明、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产品配方等。
国家质检总局对离岛免税化妆品实施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进口化妆品的配方申报要求 :
1. 所有生产时加入的成分均需申报,包括随原料带入的防腐剂、稳定剂等添加剂;
2. 给出配方中全部组份的名称及百分含量,并按含量递减的顺序排列;
3. 配方中的成份应使用 INCI* 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
4. 配方中的着色剂应按化妆品卫生标准归的色素命名或提供 CI 号;
5. 配方中的成份应给出百分含量,不得仅给出含量范围;
6. 配方成份中来源于植物、动物、微生物、矿物等原料的,应给出其学名(拉丁文);
㈣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流程
企业想要化妆品顺利生产,在市场上销售,就必须要进行申请办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某种产品的生产条件并能够确保产品质量的企业,依法授予的许可生产该项产品的凭证。但是很多的企业,在进行化妆品研发和生产的时候会忽略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下面为您解答化妆品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首先是申请步骤。申请生产许可证的时候,需要准备什么样的资料是必须清楚的。企业办理生产许可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企业需要准备的资料,除了申请书之外还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列型(型式)检验报告;环保、卫生证明等。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之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监督局质量科,有市局同一安排初审和检查。市局初审通过之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其次是受理阶段。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该在七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然后是现场审查。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受理申请后两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审查部。审查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材料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完成企业生产条件抽查和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审查部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企业申请后十五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审查部自接到生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时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审查部自收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接着是样品检验。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封样十五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当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标准中对产品检验有特殊要求的,按标准规定进行。产品检验周期超过第十四条规定的材料报送时限时,材料报送时间以检验完成时间为准。
再接着是程序。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各省级质量监督局、审查部汇总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审定。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升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
临了才是后续的处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当进行认真的整改,两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
关于化妆品公司进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时,需要注意的相关流程。如果想要轻松获得生产许可证的话,尽管咨询我们。
㈤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如何办理 都需要什么手续
化妆品是需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还要经过卫生部准入,但是化妆品企业环评手续做下来了吗,有环评手续的话,生产许可证相对好些。
㈥ 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办理需要多长时间,要在那办
申报材料是:、《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厂区总平面圈及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须标注面积); 3、生产工艺及流程图; 4、生产设备清单及产品检验设备清单; 5、产品品种目录、成份、限用物质含量; 6、产品企业标准; 7、产品卫生检验报告; 8、产品配方、产品使用说明书(或草案)、标签及包装(或设计); 9、生产环境卫生学检测报告(车间空气质量、生产车间工作面及检验室工作面照度,半成 品储存间、灌浆间、清洁容器贮存间、更衣室、缓冲区等紫外线强度、生产用水水质情 况等); 10、经省卫生监督所考核合格的人员上岗证; 11、化妆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12、生产企业自身卫生管理组织网络及个项卫生管理制度(包括车间的卫生管理制度、从业 人员个人卫生制度、除虫灭害的管理制度、原料及成品的采购、验收、贮存、使用等制度、产品的检验制度及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等); 13、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名单; 14、法人资格、企业名称(字号)预先核准通知及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的书面证明材料; 15、其他有助于审批的材料(如易燃易爆原料的生产车间需提供有消防安全证明等)。 是用卫生局办理的,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2个工作日
㈦ 请问化妆品的生产,卫生许可证怎样办理,需要先办理哪一个
化妆品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4.1 企业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4.1.1 《全国专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属证申请书》(附件1)一式四份;
4.1.2 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1.3 《化妆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㈧ 化妆品办卫生许可证都需要什么-百度
1.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办(济宁市弘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申请表; 2.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具的转报意见; 3.凡申请人提交申报资料时,申报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应当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厂区总平面图、生产场地平面图(包括生产车间,原料、成品与包装材料仓库,检验室,留样室等)和生产设备配置图; 6.各类、各单元产品配方(应以表格形式在同一张表中提供包含原料序号、原料INCI名称、标准中文名称、百分含量、使用目的、原料来源等全部原料的配方表); 7.生产工艺简述及流程图; 8.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清单(含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商、数量); 9.管理文件目录(包括原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管理、卫生管理和人员管理等); 10.申请产品各类、各单元中1种产品1批次的生产记录、自检报告和化妆品资质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11.检验人员名单、学历或接受专业培训证书复印件; 12.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复印件; 13.化妆品生产现场卫生监测报告书原件; 14.有必要(济宁市弘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材料。
㈨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有哪些流程
企业想要化妆品顺利生产,在市场上销售,就必须要进行申请办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某种产品的生产条件并能够确保产品质量的企业,依法授予的许可生产该项产品的凭证。但是很多的企业,在进行化妆品研发和生产的时候会忽略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下面为您解答化妆品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首先是申请步骤。申请生产许可证的时候,需要准备什么样的资料是必须清楚的。企业办理生产许可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企业需要准备的资料,除了申请书之外还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列型(型式)检验报告;环保、卫生证明等。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之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监督局质量科,有市局同一安排初审和检查。市局初审通过之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其次是受理阶段。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该在七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然后是现场审查。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受理申请后两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审查部。审查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材料之日起四十五